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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告赢营销号 获赔12万成第一网红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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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告赢营销号 获赔12万成第一网红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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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高晓松诉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高晓松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123568元。至此,微博大V造谣高晓松与郑爽恋爱一事终于划上句号。

详细【视频】请点击右下角【查看原文】高晓松告赢营销号 获赔12万成第一网红惹争议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精神抚慰金及5000元公证费、20000万元律师费,1450元案件受理费。判决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连续连续十五日发布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公证费6390元,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728元,共计47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