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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 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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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宜宾妇幼保健院未告知孕妇感染HIV后生下感染儿新闻之后,又一生下畸形儿家庭表示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六次彩超检查竟都没有查出孕儿的畸形问题,最终导致生下手足畸形儿,这是怎么回事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宜宾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HIV暴露”事件曝光后,一个生下畸形儿的家庭向反映称,家中产妇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

2016年12月23日,四川宜宾人伍先生的第一个孩子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房出生。伍先生发现这个新生的孩子双腿扭曲,手指和脚趾也发育不全。医生告诉他,孩子有天生缺陷。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 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彩超检查报告中,并未明示形体发育情况

让伍先生不解的是,妻子代女士怀孕期间,他们一直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定期做孕检。怀胎十月,共做了6次彩超检查,两名就诊医生均告诉他们“孩子发育的比较好”,“从来没有说过胎儿畸形”。

伍先生随后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安排负责该院法务工作的陈文杰与其协商,但至今3个多月过去,仍无结果。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同样没有结果。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但在当地人习惯中,仍称其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文沿用这一称呼)。

3月30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该院领导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对于调查进展等信息,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超报告中发现问题,“应该属于漏诊”。他认为,做彩超的医生和就诊医生,可能都有一定责任。

孕检未发现问题

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宾人,妻子2016年3月底怀孕,4月第一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建孕妇管理卡。

伍先生说,在妻子于2016年12月23日产下孩子之前,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孕检,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检查报告显示,代女士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该院进行了彩超检查。

伍先生说,妇产科可供挂号选择的医生有刘仁慧和唐小平两人,这6次彩照检查结果,都由这两位医生查看。他说,从第一次检查到最后一次检查,都没有医生告诉他胎儿发育畸形,“一直都说发育正常,很健康”。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 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第2张

伍先生的女儿双腿畸形

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张单据上,看到了刘仁慧和唐小平的签字。3月30日下午,致电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刘仁慧未上班。

在代女士最后一次检查,即2016年12月4日(产前2周)的彩照检查报告上,“诊断所见”一栏中,没有对胎儿四肢发育情况的描述。在“特别提示”第一条注明,“本次超声检查中 诊断所见 的内容,没有被描述的胎儿结果不在本次诊断的范围内”;第二条注明,“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内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第四条注明,“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不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记者注意到,此前几份彩照检查报告上,只有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伍先生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双方家族都没有遗传病,加之检查时一直被告知“胎儿正常”,所以并没有想到孩子发育畸形。他说,孕检期间,他们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花费数千元,考虑到费用问题,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在费用较低的宜宾市大房医院生产。

医院:已展开调查

2016年12月23日,代女士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几天后,伍先生带着孩子到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就诊,该院提供的诊断证结果为:“1.双侧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术后;2.左手畸形;3.双足趾畸形”。

伍先生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多次孕检中,一直没有人告诉他胎儿可能不正常。当晚,他去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办公人员让他联系该院法务人员陈文杰。

次日,伍先生见到陈文杰,对方让他把婴儿的照片带来,并反映给领导后再答复。随后,陈文杰反馈给伍先生的意见是:“专家看了报告,这个事医院没有责任。”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 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第3张

伍先生女儿的手指也有发育不全的情况

后来,伍先生又找到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做医疗鉴定,再确定责任。

伍先生说,孩子的问题非常明显,医院的检查报告和医生的诊断,都没有提醒胎儿畸形,再鉴定已经没有意义。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一般在彩超报告中,都会注明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等信息,这是因为从技术力量和医生一个人经验看,确实对有些病症无能为力。

但他表示,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照报告中发现问题,“应该属于漏诊”。他说,做彩超的医生和就诊医生,可能都有一定责任。

陈文杰没有回应的采访要求,她称此事已经交给该院办公室统一答复。

3月30日,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称,目前该院领导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但她未透露调查进展和结果出来的时间。

伍先生说,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孩子的双腿可以矫正,但费用较大,而且不能保证矫正到正常人一样。至于手脚趾缺陷,暂时没有办法。

伍先生说,他家里以务农为生,经济条件不好,已经举债5万元为孩子治病。

一次疏忽导致患儿出生可能说是意外,可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难道不是医院医生的失误?如果不能在产检中查出孩子的畸形,那么做产检,做彩超的意义又在哪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该问题,给孩子一个公平。